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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官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荐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官的通知
(深卫人中医〔2012〕20号)


各有关医院:

  今年我市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将于7月1-7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市、区中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示范中医科”所在医院推荐产生考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医师资格考试考官的条件

  1.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

  2.具有一年以上培训医师或指导医学专业学生实习的工作经历;

  3.工作认真,医德医风高尚。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二、各单位推荐名额

  市中医院10-12名;各区中医院各6-7名;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各3-4名;北大深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罗湖区人民医院、南山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医院(筹)各1-2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参加考官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聘任为2012年度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考官。考官所在单位应通知考官按时参加考官培训及考务工作,在考试期间为考官提供方便,并移交考官的日常医疗工作。

  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考官推荐名单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我委中医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中医处邮箱zhongyichu308@163.com 。

  (联系人:武肇玲,联系电话:25535993)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考官推荐名单回执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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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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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考官证及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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