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在上报开业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
2、统计专职人员数应为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的专职人数,统计岗位人员数应为负责统计联系工作的统计岗位人数(均填实际到位人数)。
3、统计专职/岗位人员技术职称及近5年工作经历应对应专职人数或岗位人数一一列举。
4、统计人员培训情况应为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考核情况、统计人员所掌握的在统计工作中运用的内容等。
统计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保险法》、《
统计法》、《
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保险业统计信息化报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统计责任人和统计联系人管理的通知》、《广东保险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广东保险机构分析报告编报指引(试行)》等规章制度。
5、信息化部门、人员情况参照上述说明填写。
6、信息化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计算机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制度、公司信息化规章制度、计算机网络等基础知识和技能等。
附件二
广东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财务系统情况表
机构名称
|
|
业务系统情况
| 业务系统名称
|
| 是否使用总公司授权的业务系统
|
|
业务系统集成开发商
|
| 数据是否大集中
|
|
系统处理模式
|
|
系统主要功能
|
|
本级机构的数据管理
权限
|
|
系统生成监管数据的内容、流程及核对方式
|
|
财务系统情况
| 财务系统名称
|
| 是否使用总公司授权的财务系统
|
|
财务系统集成开发商
|
| 数据是否大集中
|
|
系统处理模式
|
|
系统主要功能
|
|
本级机构的数据管理
权限
|
|
系统生成监管数据的内容、流程及核对方式
|
|
系统处理流程
| 承保、核保、批改(保全)、理赔、收付费流程图及说明
|
|
系统对接情况
| 业务、财务系统数据是否能够实现无缝对接
|
| 实现无缝对接的时间
|
|
实现无缝对接的方式及操作方法
|
|
其他情况
| 分公司对业务、财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的权限
|
|
其他在用的信息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