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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统计与信息化建设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2009)

  公司负责人签字:                 公司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在上报开业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交。
  2、统计专职人员数应为从事统计相关工作的专职人数,统计岗位人员数应为负责统计联系工作的统计岗位人数(均填实际到位人数)。
  3、统计专职/岗位人员技术职称及近5年工作经历应对应专职人数或岗位人数一一列举。
  4、统计人员培训情况应为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考核情况、统计人员所掌握的在统计工作中运用的内容等。
  统计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法》、《统计法》、《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保险业统计信息化报送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保险公司统计责任人和统计联系人管理的通知》、《广东保险业统计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广东保险机构分析报告编报指引(试行)》等规章制度。
  5、信息化部门、人员情况参照上述说明填写。
  6、信息化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指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计算机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制度、公司信息化规章制度、计算机网络等基础知识和技能等。

  附件二
  广东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业务、财务系统情况表

机构名称

 

业务系统情况

业务系统名称

 

是否使用总公司授权的业务系统

 

业务系统集成开发商

 

数据是否大集中

 

系统处理模式

 

系统主要功能

 

本级机构的数据管理

权限

 

 

系统生成监管数据的内容、流程及核对方式

 

 

财务系统情况

财务系统名称

 

是否使用总公司授权的财务系统

 

财务系统集成开发商

 

数据是否大集中

 

系统处理模式

 

系统主要功能

 

本级机构的数据管理

权限

 

 

系统生成监管数据的内容、流程及核对方式

 

系统处理流程

承保、核保、批改(保全)、理赔、收付费流程图及说明

 

系统对接情况

业务、财务系统数据是否能够实现无缝对接

 

实现无缝对接的时间

 

实现无缝对接的方式及操作方法

 

 

其他情况

分公司对业务、财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的权限

 

其他在用的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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