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网点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实现资金清算系统全面覆盖农村地区,切实提高“三农”资金周转效率。大力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增设自助银行设备,满足农村客户取现和消费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便利度。积极推动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和普及,鼓励以银行卡为载体开发和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支付服务品种,支持各项国家补贴发放、各项小额资金需求、农资购销资金通过银行卡实现。
推动转账支付电话“村村通”工程,建立以“一点一室”为主要特色的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网络。依托当地商铺或行政村村部建立以转账电话为载体的农村金融支付服务点(简称“一点”),依托当地行政村村部建立“三农”金融服务室(简称“一室”)。将便农支付通道延伸到农民家门口,让农户真正享受到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3、推进农村金融知识普及。
整合行政部门、群团组织、金融部门、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资源,构建“市-镇-村”三位一体农村金融宣传教育和培训网络,设立农村金融网站,促进宣传教育和培训常态化。组织金融系统的青年员工成立金融知识普及义务宣传队,深入定点联络行政村,开展金融知识进农家活动,普及金融产品、金融风险防范及诚信知识,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金融素质。
(三)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按照“协调合作、健全机制、稳步推进、支农惠农”的原则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切合农村实际,具有成本低、实用性强、操作简便的农村农户信用信息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乡镇+村组织”的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基于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建立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与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间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村信用信息资源共享,解决金融机构与农户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力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做到村村有信用户、乡乡有信用村,努力营造重承诺、守信用的社会氛围,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五、扶持政策
(一)金融管理监督部门的扶持政策与措施。
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拓宽涉农信贷资金来源。要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调剂力度,拓宽支农再贷款使用范围,对改革创新工作成绩突出的涉农金融机构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对涉农贷款增长明显的金融机构优先办理再贴现;对涉农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行灵活的动态存款准备金调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