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贤良同志崇左市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周贤良同志崇左市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决定
(崇政发〔2009〕25号)


  崇左市公安局濑湍派出所教导员周贤良同志,于2009年6月16日凌晨,在带领民警抓捕三年前行凶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时,临危不惧,冲锋在前,不顾生命危险,与穷凶极恶、手持斧头、菜刀的犯罪嫌疑人展开殊死搏斗,在头部、肩部被砍中七刀以及右耳廓几乎被砍掉的情况下,强忍剧痛,浴血奋战,以顽强的斗志将犯罪嫌疑人擒获归案,之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后脱离了生命危险。周贤良同志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
  周贤良同志参加工作十多年以来,扎根基层,不畏艰苦,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忠实地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先后5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1次受到嘉奖。特别是在担任濑湍派出所教导员并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期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手抓队伍管理,一手抓业务工作,取得了优异的业绩,为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周贤良同志是我市近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广西公安厅给予周贤良同志记“一等功”。周贤良的英勇事迹集中展现了新时期我市基层干部的良好风貌,展现了共产党员的可贵品质和高尚情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仅是公安战线的楷模,也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周贤良同志“崇左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周贤良同志珍惜名誉,不断进取,再创新功。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周贤良同志为榜样,立足本职,开拓创新,为把崇左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区域性新兴城市而努力奋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