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农业:韦大翔;道路:莫柳军;水利:覃昌武;造价:罗愿军;国土:覃荣福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 海;水利:梁 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三)第三小组
1.评审区域:兴宾区
2.小组成员:
(1)区级专家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
(2)市级专家:
农业专家:滕色伟
道路专家:李 翔
水利专家:刘 勋
造价专家:罗政克
国土专家:黄明飞
(3)县级行业审查人员: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 海;水利:梁 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每个专家组配备一个事务协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1名,市政府派员1名,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2名组成。
六、各级专家的审查要点
为提高本次项目审查效率,对参加项目审查的各级专家审查要点进行明确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一)自治区专家:主要负责内业审查工作,重点是对项目的各项基本指标、基础分析、单体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查;参与典型项目和部分项目的现场踏勘;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是否落实了《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两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的“节水、增地、增粮”项目建设要求;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
(二)市级专家:主要负责外业踏勘工作,审查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果是否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规划等相关规划是否有效衔接。
(三)县级行业审查人员:配合市级专家对项目区进行踏勘,主要检查项目区的现状及建设条件分析是否真实、准确,审查项目工程布局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满足项目实际情况。
七、审查方式
本次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同审查的方式。项目业主对报件齐全性、有效性审查后,将规划设计成果同时送达自治区级专家、市级专家和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农业、交通、环保、财政、住建、林业和国土等部门进行审查,实行一次审查、一次告知、一次补正。
八、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