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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第二批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山市:农业:韦大翔;道路:莫柳军;水利:覃昌武;造价:罗愿军;国土:覃荣福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 海;水利:梁 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三)第三小组
  1.评审区域:兴宾区
  2.小组成员:
  (1)区级专家由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取
  (2)市级专家:
  农业专家:滕色伟
  道路专家:李 翔
  水利专家:刘 勋
  造价专家:罗政克
  国土专家:黄明飞
  (3)县级行业审查人员:
  兴宾区:农业:梁鸿宁;道路:苏 海;水利:梁 富;造价:梁修田;国土:陆晓梅
  每个专家组配备一个事务协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自治区桂中重大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1名,市政府派员1名,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派员2名组成。
  六、各级专家的审查要点
  为提高本次项目审查效率,对参加项目审查的各级专家审查要点进行明确分工,具体分工如下:
  (一)自治区专家:主要负责内业审查工作,重点是对项目的各项基本指标、基础分析、单体工程设计等进行审查;参与典型项目和部分项目的现场踏勘;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是否落实了《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两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目标责任状》的“节水、增地、增粮”项目建设要求;规划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要求。
  (二)市级专家:主要负责外业踏勘工作,审查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果是否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涉农资金建设项目规划等相关规划是否有效衔接。
  (三)县级行业审查人员:配合市级专家对项目区进行踏勘,主要检查项目区的现状及建设条件分析是否真实、准确,审查项目工程布局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是否满足项目实际情况。
  七、审查方式
  本次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审查采取自治区、市、县三级共同审查的方式。项目业主对报件齐全性、有效性审查后,将规划设计成果同时送达自治区级专家、市级专家和项目所在县(市、区)水利、农业、交通、环保、财政、住建、林业和国土等部门进行审查,实行一次审查、一次告知、一次补正。
  八、项目规划设计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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