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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任务
  1.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提高法制保障能力
  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开展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地震应急等工作的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震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健全防震减灾绩效考评体系,全面落实防震减灾责任
  建立健全城市地震安全保障、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农居、地震监测、地震应急处置、公众应对地震灾害、震后救助恢复、地震科技支撑引领、计划投入保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防震减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定量反映事业发展水平,适应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的目标期望和现实需求。在全市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绩效评价指标工作,明确各级政府的防震减灾责任目标,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促进我市全面实现2020年防震减灾奋斗目标。
  3.科学布局地震监测网络、提升监测能力
  以现有观测台网为基础,以数字化观测为目标,优化现有的测震台,实现地震监测台网布局的科学化和观测项目的数字化、综合化及数据传输现代化。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作用,坚持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相结合,重点开展宏观测报网及震情速报网的建设,完善地震宏观测报网、震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的建设和管理,制定“三网一员”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每年对县市区“三网一员”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开展全市已建水库和拟建水库以及矿山、石油化工企业等重大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调查,对受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每年制定并实施市级和县市区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的作用,积极做好震灾预防,地震应急工作。
  4.强化抗震设防管理职能,提高地震安全保障能力
  推进县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现前置把关,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防措施的落实,完善抗震设防检查制度和协调机制。提高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推广实施地震安全校舍和地震安全医院工程建设,把学校建成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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