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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周志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荣誉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长
  刘红英 市旅游局副局长
  韦翔瀚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廖金朗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覃志喜 市卫生局副局长
  苏庆文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陈进策 市住建委总工程师
  覃泽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甘显汉 市农业局副局长
  周耀忠 市商务局副局长
  陆海波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韦永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焕清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韦鸿晖 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黄元忠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陈坚平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覃振权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姜新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李银山 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企业登记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工商局副局长陈锐明同志兼任。
  三、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5月23日至5月31日。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
  四、整治内容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二)按规定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许可证及其他所需的批准文件,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综治办:组织协调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经营行为工作;研究并确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考评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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