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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研究并确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工作重点,并督促、检查本辖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进行考评。
  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发现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或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供水、供电、电信等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在明知或应知是无证无照的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服务。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分析全市无证无照经营形势,研究拟订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阶段性整治工作重点;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建议,协调解决监管工作和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单位
  1.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文化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商务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局、工信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组成。
  2.联席会议由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局)负责召集,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主管科长负责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方式
  1.定期会议
  联席会议由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邀请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在全体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需要协调解决的,可由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协调解决。
  2.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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