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钦政发〔201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大局。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但还存在地震监测能力弱、地震预测预报水平较低、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工作亟待加强等问题,应急救援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群众防震避险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升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警地协同、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防震减灾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技、惠民生”的战略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地震安全保障。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坚定不移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之中,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后生活;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谋划、统筹部署,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更加注重强化基础,着力加强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全面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