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设,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强化新、改、扩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自查自纠制度建设。
(三)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建设。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六大体系”建设。强化监管保障体系建设、强化监管职能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安全政策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三个能力”建设。强化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应用能力建设、强化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标准化建设。四是强化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建设。五是强化驻厂安监员制度建设。六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七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四)强化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钦州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钦政发〔2009〕33号)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职责,确保“谁管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工作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举措纳入企业发展战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检查制度、例会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应急救援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现场解决生产经营建设中遇到的安全问题;不断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与安全生产挂钩比重。
2. 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其中,规模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要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