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面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本级本部门内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主体和运转程序,切实加强各级“一中心两馆”(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场所建设。积极稳妥推行财政预算公开,及时公开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预算。重点公开“三农”、水利、教育、医疗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各行政机关部门预算和执行情况。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性、操作性强的社会评议、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本级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九)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内容保障、电子监察和绩效考评工作机制,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初步建立各级各部门自行发布、自行管理、信息共享、统一监察、统一绩效考评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确保各级各部门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
(十)开展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市本级将选择1个县区,各县区要选择1个镇(街道)和1个村(社区)开展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并报上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一服务两公开”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工作。市级各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和行业的指导。
(二)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各级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办法,将政务服务窗口和工作人员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年度考核,邀请政务服务窗口单位的人事部门参与首席代表述职。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考评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表彰评比办法,切实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基地,对表现突出的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优先提拔使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切实查找“一服务两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一服务两公开”明察暗访制度,开展专项督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结果的使用力度,大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