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餐饮服务环节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玉树、海西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食品科:
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饮服务企业,切实保障全省各族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电视电话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开展 “地沟油”专项整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按照马顺清副省长在2011年9月19日召开的在全省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1]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安委电报通知要求,以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有关打击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分区、分片包干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摸排查处到位,监管不留死角,将“地沟油”监管整治工作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统筹抓好各项监管整治措施的落实。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此次专项整治的工作开展。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采购记录制度,发现问题产品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台账管理、分类放置、日产目清和流向追溯制度,餐饮废弃物台账应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和用途等情况;集体食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隔油池等设施;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或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饮服务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