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要求
(1)各地所有已列入"十二五"规划的校安工程项目、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项目、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等各种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项目,须全部编制和填报到本次编制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规划范围中。
(2)规划建设内容:包括教学、生活用房和附属设施建设。在建设方式上,包括整体新建和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改扩建。
(3)坚持"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以国家制定的有关学校建设标准为依据,科学确定学校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需求,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教学、生活基本功能使用要求。
(4)除国家、省已确定投资分担比例的校安工程、初中工程二期等专项工程以外,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资金主要由地方负责,其中申请省级资金项目需落实地方配套建设资金,省补助建设资金待定。
四、规划填报要求
(一)规划文本要求
各县上报的"十二五"教育基本建设规划文本,特殊教育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规划文本,重点包括必要性、可行性、整体性,存在的问题,落实的措施;农村学前教育规划文本,要体现可行性,要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做好调整和衔接,重点落实县(市区)建设资金,统筹考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教育闲置资源优化和利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文本,要清晰表述学校布局规划,分别表述县城所在地、乡镇、农村布局规划。在此基础上,按照文本内容要求上报。参考格式文本(见附件),请各县(市、区)按照格式文本主要内容和提纲,编制本地"十二五"教育基建规划文本,文本中所涉及的规划项目有关数据须与上报的软件数据一致。
(二)软件填报要求
1.各县(市、区)在网上下载安装"十二五"教育基建规划编制软件(安装版)(下载地址http://stats.scedu.net)。
2.省教育厅提取整理分县区机构代码(jgdm.dbf)文件、事业代码数据文件和"十二五"基建规划建设标准、软件使用帮助文档,以压缩文件形式,分别发放全省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使用规划编制软件直接接收代码与数据文件,按通知要求在软件中填报有关规划项目数据。
3.项目名称填报要求。为准确核实各县市区上报规划数据是否已包含初中二期工程、学前教育、教师周转宿舍等专项工程规划项目,请各地根据项目规划性质,在填报项目名称时,加入识别字段。如,初中工程二期规划项目,填报名称为"项目名称(二期)";如国家发改委学前教育、周转宿舍5年规划项目,填报名称为"项目名称(中央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