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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的通知

  (4)满足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加快发展区域特色的女性职业教育。在建设国家级中等职业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特色校,以及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对口衔接探索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女性职业教育的特殊需求,设置相应教育内容,提高女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5)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建立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引导广大妇女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全面提高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广大妇女把学习作为基本的生活方式和发展动力,争做学习型女性,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探索科学的学习方法,形成符合时代发展的学习理念。

  (6)加强对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注重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在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中,注重高层次女性专业技术骨干人员的培训。加大对农村妇女的实用技能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对农村妇女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职业学校送教下乡活动中,为农村妇女提供学习机会。提升农村妇女掌握实用技能的能力,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水平。

  (7)发展多样的社区教育模式。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促进各类专业女性人才进社区,促进各层面妇女互帮互助,开创社会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开展社区女性阅读活动,营造人文海淀的文化氛围。

  (8)宣传和树立科学的性别平等观念。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教师队伍的性别敏感度,提高男女学生的社会性别意识。培养女性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准确正视自身的价值。

  (四)妇女与健康

  满足妇女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健康服务需求,为妇女提供优质公共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卫生健康水平。

  1.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

  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指导,不断提高婚前、孕前医学检查率。

  适龄妇女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筛查,提高两癌早诊断早治疗率。

  实施妇女健康专题教育项目。

  (2)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孕产妇健康教育普及率及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均达到99%。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大力提倡自然分娩,保障母婴健康。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

  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

  (3)预防妇女性病、艾滋病病毒的感染,控制妇女性病、艾滋病病毒的感染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提高对艾滋病女性感染者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

  提高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筛查率。

  (4)提供多种形式的妇女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

  将妇女心理健康工作纳入社区精神卫生服务模式建设中。

  2.策略措施

  (1)落实有关妇女健康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机制,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广泛开展妇女健康专题教育,营造促进妇女健康的社会氛围。

  (2)加大对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改善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妇幼卫生保健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配齐妇幼卫生服务队伍,提高妇女卫生保障水平。

  (3)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妇女。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巩固婚前保健服务、婚检人群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基础知识的宣传,继续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妇女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改善并进一步提高婚检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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