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十二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的通知


  (5)灾难应对与评估中纳入女性视角。关注妇女在灾难和防灾、救灾中所受的影响及可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提供相关服务和开展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加强对受灾妇女的生产自救和指导,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发挥妇女在应对灾难中的巨大作用,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情的能力。

  (6)推动社区和家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社区文化建设中参与热情高,参与比例大的优势,创新活动载体,开展贴近妇女需求、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坚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不断赋予家庭文化建设的新内涵,满足妇女和家庭多元的、娱乐身心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社区和家庭和谐文明程度,实现妇女工作、家庭工作和社区工作的良好融合。

  (7)建立人口分性别信息定期采集、分析制度。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应树立分性别统计意识,根据规划监测评估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报告制度,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性别统计数据的收集,及时报交统计部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妇女发展状况提供支持。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政府各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二)制定地区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各自的职责,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区域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体系。

  (三)将规划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设计实施相应项目,安排专项经费,保证目标如期实现。

  (五)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体系。

  (六)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实施规划的工作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联络员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和定期监测评估。加强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确保机构、编制单设,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七)探索总结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法。及时开展对妇女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妇女发展领域的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在规划实施中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运作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八)加大实施规划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的重要内容,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实施规划的能力建设。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相关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相关教育、培训内容。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班、研讨会等,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其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将实施规划所需业务知识纳入部门培训计划,开展对相关专业工作者的培训。

  (十)鼓励妇女参与规划的实施。妇女是实施规划的受益者,也是实施规划的参与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注重发挥妇女的作用,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