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五月份下发《致全区残疾人及其亲友一封信》,宣传我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及相关康复政策。
5.五月份各个乡镇、街道残联的康复服务设施要达到服务标准,即有器材、有场地、有标牌、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工作。
6.五月份各基层单位的基础档案及相关材料准备完毕。
(三)检查评估阶段(2009年6月1日-6月30日)
1.区审评领导小组对六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进行检查。
2.区审评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进行检查。
3.区审评领导小组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检查。
4.六月底完成区自查报告。
(四)整改阶段(2009年7月1日-7月30日)
查漏补缺,逐个整改,巩固提高。
(五)迎接检查阶段(2009年8月-12月)
迎接北京市及国家审评领导小组对我区的检查验收。
六、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审评工作,将相关审评指标列入本部门工作考核目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落实责任,确保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区政府办
协助完善指标:
--指标1.1:区(县)政府制定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方案。
--指标1.2:区(县)政府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指标。
区卫生局、公共委
1.负责完善指标:
--指标5: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达标数。
(1)视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依托海淀医院眼科、世纪坛医院、北京市老年医院、航天中心医院眼科,建立视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配备眼科技术人员开展视力残疾筛查、白内障治疗、助视器验配及视功能训练,指导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咨询等工作。
(2)听力语言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依托北京市老年医院耳鼻喉科建立听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配备2名以上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和语训老师,开展听力测试、助听器验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宣传咨询活动。
(3)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依托北京市老年医院脑卒中科、区妇幼保健院建立智力残疾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配备2名以上接受过专业培训的训练人员,备有智残康复教材、读物及基本的玩、教具,开展家长培训、社区指导和咨询转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