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海政发〔2009〕38号)
各镇(乡)政府、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区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工作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挂北京市海淀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北京市海淀区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海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北京市海淀区公务员局名称开展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挂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挂北京市海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牌子)
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审计局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公共服务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与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区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挂北京市海淀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海淀区旅游局
北京市海淀区民防局
北京市海淀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