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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的通知

  (七)开展生态环境建设。
  以建设“系统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生态和谐,富于文化特色”的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绿地布局、增加绿地面积、开展绿地改造,拓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建设。每年新增屋顶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000延长米,实现公共绿地500米半径居住区覆盖率达到80%;依法监督居住区绿化建设,提高居住区绿地率达标率。到“十二五”末期,绿化覆盖率达到29.1%(含水域面积)、人均公共绿地达到3.43平方米、绿地率达到20.89%、人均绿地达到7.93平方米。
  五、完善管理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西城区清洁空气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组织领导,落实好任务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年度计划,督促项目落实,加强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环保责任。建立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本计划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排污企业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履行相应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觉公开污染物排放等信息。在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基础上,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实现污染减排。
  (三)完善环保政策。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等,优先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政府主导的建设工程可优先选用“绿色施工”企业。加强排污费征收。落实扬尘污染源排污费征收办法和更严格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提高排污成本,促进污染治理。
  (四)提升监管能力。根据市环保局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提高对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监测能力。配合市环保局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监管。完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开展联防联控,积极推动环保、城管、建委、规划、公安、市政、园林、环卫、街道等各部门的合作,进行联合执法。
  (五)推动公众参与。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施工扬尘、渣土遗撒和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少开一天车”等活动,为“绿色北京”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北京市西城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1─2015年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任务分解表

工作内容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空气质量指标

2015年空气

质量指标

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比例达到8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的0.122mg/m3下降10%,达到0.1098mg/m3

区环保局

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环卫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管监察大队

展览路街道办事处

白纸坊街道办事处

各相关单位

一、坚持总量控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完善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1

建立污染源排放数据清单,依据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明确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年度总量减排项目。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

 

2

对于新增大气污染排放项目,按照“以新代老、增产减污、总量减少”原则进行规划、审批和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西城工商分局

西城规划分局

 

构建绿色

能源体系

3

进一步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加快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鼓励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的使用,推进新建筑节能措施的采用,实现“无煤区”的目标。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政市容委

区环保局

各有关单位

完善公共

交通系统

4

推进地铁6、7、8、16号线等重点项目和西二环地下隧道建设,加快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改善重点地区道路微循环,提高区域路网的系统性、连通性和可达性。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市政市容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西城规划分局

5

改善公共交通换乘条件,在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单位试行校车、班车接送,建设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完善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网络,提高绿色出行比例。

区市政市容委

区教委

西城规划分局

 

开展生态

科技园区建设

6

按照推进产业发展、提升环境品质、服务人民生活的原则,构建“一核、一带、多园区”空间发展布局,加强科技园区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以金融业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极,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文化创意、金融后台、高端交易等产业,建设有特色的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园区要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产业发展方向,提升技术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区发展改革委

区产业促进局

区环保局

二、强化治理措施,全面控制大气污染

深化燃煤

污染治理

7

完成裕中西里、广外供热厂200蒸吨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区环保局

区市政市容委

区发展改革委

天恒热力公司

西都地产

宣房投资管理公司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财政局

区质监局

西城国土分局

西城规划分局

德胜街道办事处、广外街道办事处

8

对保护区外分散的约5万户平房和简易楼居民燃煤采暖,制定改用清洁能源方案,结合旧城改造、人口疏解、城市建设以及能源供应情况,采取电力、热力、燃气分户或并入锅炉房集中供热等多种方式,逐年实施清洁能源改造,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

区环保局

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西城规划分局

区房管局

有关街道办事处

区房地中心

扬尘污染控制

 

9

加强对重点施工工地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创新绿色施工监管机制,抓好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记录作为不良信息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加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季节、重要时期、关键时段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遏制扬尘污染反弹。

区环保局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城管监察大队

各街道办事处

10

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严格执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率,车行道机扫率达到100%;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开展重点区域道路、街巷扬尘清除新技术示范工作,提高洁净率,降低尘负荷。

区环卫中心

区市政市容委

区财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11

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以控制施工扬尘和渣土遗撒、开展裸露地面治理、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为重点,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活动,率先完成展览路、白纸坊两个街道控制扬尘示范区建设。到2015年底,全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实现全覆盖。

区市政市容委

区城管监察大队

区环卫中心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环保局

相关街道办事处

严格控制机

动车污染

12

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用动力机械的信息化管理,建立重点单位和高频次使用的公交、环卫、邮政等车辆信息台账。严格在用车排放监管,继续采用路检、夜查、巡查、入户、遥感监测等方式,严查尾气超标排放,年均检测达到20万辆。加强非道路柴油动力机械管理,按照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排放标准要求,加大对非道路用动力机械检查力度;继续淘汰老旧机动车,强化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监管,落实有关经济鼓励政策,积极促进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

 

区环保局

西城交通支队

 

区财政局

区质监局

加强油烟

污染治理

13

加强餐饮油烟治理,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和检查,所有饮食服务经营场所均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建立有效运行机制,确保达标排放,开展“光解油烟净化技术”处理试点,在有条件的单位逐步推广。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西城工商分局

西城公安消防支队

加强污染源

日常监管

14

加强对加油站、印刷、汽修、服装干洗等重点行业和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对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监测达到全面覆盖,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鼓励倡导单位和公众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油漆、涂料等产品。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区市政市容委

区安监局

西城工商分局

区质监局

15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取缔经营性小煤炉、露天烧烤等各类污染直排的环境违法行为,治理低空污染。

区城管监察大队

区环保局

西城工商分局

开展低碳

社区建设

 

16

以社区为切入点,开展“低碳生态社区”示范工作,推动“低碳社区”建设。通过调查和宣传教育,引导、鼓励居民采用绿色生活方式。在做好试点的基础上,扩大示范效应,在全区有条件的社区,逐步开展低碳社区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区环保局

区科委

相关街道办事处

开展生态

环境建设

17

以建设“系统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健全,生态和谐,富于文化特色”的园林绿地系统为目标,完善绿地布局、增加绿地面积、开展绿地改造,拓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建设。每年新增屋顶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垂直绿化1000延长米,实现公共绿地500米半径居住区覆盖率达到80%;依法监督居住区绿化建设,提高居住区绿地率达标率。到“十二五”末,绿化覆盖率达到29.1%(含水域面积)、人均公共绿地达到3.43平方米、绿地率达到20.89%、人均绿地达到7.93平方米。

区园林绿化局

区市政市容委

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完善管理机制,提升保障能力

落实环境

保护责任

18

建立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本计划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区政府办

区环保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监察局

完善环境

经济政策

19

积极争取北京市资金支持,强化区属资金投入,强化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和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区环保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20

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等,优先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政府主导的建设工程可优先选用“绿色施工”企业。

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市政市容委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各相关单位

21

加强排污费征收。落实扬尘污染源排污费征收办法和更严格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收费标准,提高排污成本,促进污染治理。

区环保局

 

提升环境

监管能力

 

22

根据市环保局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提高对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监测能力。配合市环保局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监管。完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开展联防联控,积极推动环保、城管、建委、规划、公安、环卫、园林、市政、街道等各部门的合作,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区域大气监测网络建设,提高监测水平。

区环保局

各相关单位

各街道办事处

推动公众参与

 

23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典型,曝光施工扬尘、渣土遗撒和露天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和“少开一天车”等活动,为“绿色北京”建设贡献力量。

区新闻中心

区环保局

 

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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