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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冈市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同意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1年8月3日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黄冈市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OO7年lOl号)和省卫生厅等六部门关于《湖北省麻风病防治机构体制改革意见》(鄂卫发〔2008〕77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麻风病防治能力、改善麻风病患者的医疗及生活条件、提高麻风病患者的生存质量为目标,建立功能完善、管理科学、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市、县两级麻风病防治服务体系,保障麻风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黄冈麻风防治中心

  (一)管理体制

  黄冈麻风防治中心在团风县麻风病医院基础上组建,为财政全额供给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市县共同建设、共同管理,由市政府委托团风县政府代管。该中心属全省六个区域性麻风病防治中心之一,业务技术接受省级麻风病防治机构指导。

  (二)工作职责

  负责黄冈、鄂州、黄石、咸宁等四市的麻风病患者收治和管理,新发麻风病人的诊断和鉴别诊断,麻风病残疾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麻风病防治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麻风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三)床位设置与人员配备

  按照鄂卫发〔2O08〕77号文件要求,黄冈市麻风病防治中心设置总床位150张,目前设置床位80张;定编总数75名,首批使用编制50名,配备领导职务4人(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市卫生局聘任一名正科级中心主任,团风县委任一名中心党支部书记兼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正科级)。人员从全市现从事麻风病防治工作符合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定的医务人员中在自愿的条件下直接过渡,不足部分由市县人社、卫生部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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