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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城市公交公益属性,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便捷为出发点,突出公交优先的方针,完善公交优先发展规划,制定公交优先发展政策,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措施,深化公交行业运营体制改革,提高公交服务质量,有效缓解出行难、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尽快建立起与我市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设施配套、高效快捷的公共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交通保障。
  中长期发展目标:按照“城市公交设施用地优先、资金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财税扶持优先、企业创新管理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改善城市公交发展环境,力争在2020年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形成以大运量快速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逐步形成城市公交与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相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的配置效益和运输效率。
  到2015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1.6标台,其中黄州城区达到12.5标台/万人,县市区达到11.5标台/万人。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5%;公交车辆平均运营速度在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在90%以上;公交停车场面积达到国家标准。黄州城区新建3— 5个公交换乘枢纽,力争开通三条环城线路,初步确定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
  三、强化城市公交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
  城市公交规划必须先行,并体现科学性和前瞻性。规划、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编制《黄冈市城市公交专项规划》,把城市公交规划纳入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同步编制、修编和实施。一是要突出优化公交线路、站点的合理布局;二是要把城市核心区、出租车停靠点一并规划,实现综合交通的无缝对接;三是切实抓好城市公交与周边县市交通对接的规划编制;四是要把城市公交专用道、公交快速通道规划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交事业的需要。对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场站建设施工等,要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公交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加大公交站场和配套设施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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