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2012年,全市共新建和改扩建60所幼儿园。幼儿教师专业资格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40%以上,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评估,全市所有登记注册幼儿园办园水平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 2013年,全市共新建和改扩建50所幼儿园。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新建和改扩建180所幼儿园目标任务。幼儿教师专业资格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60%以上,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幼儿园办园水平普遍得到提高,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3-4所,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20-30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一级幼儿园以上标准,其他幼儿园60%达到二级幼儿园以上标准。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学前三年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统筹规划学前教育发展
  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分析人口出生趋势,统筹规划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机构布局与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快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在编制本地学前教育十年布局规划和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五年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分步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满足幼儿就近入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措施。
  (二)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积极支持公办优质幼儿园通过办分园、强园带弱园等模式,建立符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的幼儿园发展共同体。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要达到2011年教育部新颁布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园舍建设与基本保教设施、玩教具、幼儿读物等配备同步跟进,建一所合格一所。
  2、努力建设好乡镇中心幼儿园。2011年-2013年,市政府每年将新建一批乡镇公办幼儿园作为办好十件惠民利民实事之一。乡镇以下农村小学办园可实行校园一体化,幼儿园可附属于当地小学,但要做到场地、教学、管理、经费、人员相对独立,防止出现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幼儿园可招聘因定编定岗分流的中小学教师,经过学前教育培训后到幼儿园任教。各地新增加的学前教育资源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村办园建设应本着安全、实用、够用、节俭的原则,切忌盲目修建规模过大、设施超标的豪华幼儿园,杜绝浪费和加重财政支出。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研究制定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具体政策,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规范化的民办幼儿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对未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民办幼儿园,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逐步规范,经整改合格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园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无证园所,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当地教育、卫生、工商、公安、综合治理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予以撤销。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