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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直“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直“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咸政发[20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

  一、授予 下列 单位为“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纪委(监察局)

  市委组织部      市委老干部局   咸宁日报社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     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市统计局       市安监局     市政府法制办

  市城管执法局     市国资委     市物价局

  市广播电视局     市法院      市政府 驻汉办

  市运管处       市堤防处     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市行业管理办公室

  二、授予下列同志为市级“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专班先进个人

  王能强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石深强  市审计局副局长

  胡耀武  市物价局副局长

  杜先龙  咸宁日报社副总编

  王 辉  市政府办秘书三科副科长

  程洪洋  市广电局新闻中心副主任

  杨国宏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祝永杰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朱寅亮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陈前兰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赵 燕  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石训宇  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三、授予下列同志为市直单位“两管一治”清理整顿工作专班先进个人

  曾 勇 驻京办副主任

  洪拥军 市人社局财务科长

  聂 伟 市司法局计财科主任科员

  方建军 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行管科长

  吴超发 市旅游局财务科长

  窦三菊 咸宁经济开发区财务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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