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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2011年咸宁市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血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我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湖北省血吸虫病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血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未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嘉鱼、赤壁2个县(市)为重点,以血防综合治理项目为支撑,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加大传染源控制力度,大幅度压缩阳性钉螺处数,实施“整县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疫情监测,切实减轻血吸虫病危害,保障疫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2013年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降低人畜感染率,压缩阳性钉螺范围。全市以行政村为单位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降至2%以下,阳性螺点处数较2010年减少60%以上(减少12处),人畜血吸虫病感染率在1%以上的行政村数下降40%以上(减少33个)。

  (二)加强源头治理,落实传染源控制措施。在重疫区以水系、乡镇或农场为单位,大力推进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做到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未实施淘汰耕牛、以机代牛的地区,要落实洲滩禁牧、家畜圈养、家畜查治病等措施。垸外有螺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设安全牧场。年度在册晚血病人全部得到免费救治,新发晚血病人得到有效控制。加大粪便无害化处理力度,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厕所,有效控制传染源。

  (三)整合资源,继续实施“整县推进、综合治理”。根据血防“十二五”规划,落实部门血防综合治理规划,加大对重疫区项目投入力度。开展3处(赤壁市汀泗河左岸、咸安区汀泗河右岸、嘉鱼县马鞍河)水利血防专项工程建设,对疫区2处(赤壁陆水、嘉鱼三湖连江)大型灌区阻螺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抑螺防病林26340亩;完成疫区通村沥青(水泥)公路103千米。继续做好省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重点县(市、区)血防对口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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