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疫情监测,有效控制急感。落实达标地区疫情监测措施,严防疫情反弹。加大查灭螺、查治病、流动人口监测等工作力度,加强健康教育,推进毗邻区域联防联控,落实汛期急感防控工作,严防突发疫情。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为实现2013年全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的目标,疫区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传染源控制和阳性螺点治理上,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
1、整乡(镇)推进,实现“无耕牛区”。在嘉鱼、赤壁两县(市)开展整乡(镇)推进,淘汰耕牛5264头,建成5个无耕牛乡镇,并实行以机代牛,省财政按淘汰1头耕牛1200元的标准实行补助。疫区各县(市、区)政府是“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锁定淘汰耕牛数量,建立台帐,实行消号式管理,确保淘汰一片、巩固一片,严防反弹。对锁定耕牛数量后新增的耕牛,以及实施淘汰耕牛后又出现的耕牛,由疫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淘汰,确保当年实现“无耕牛区”。疫区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健全农机服务组织,培植农机大户,修建机耕道路,切实为农机作业创造条件。
2、加大易感地带查灭螺及阳性螺点处理力度,扎实做好春秋两季查灭螺工作。各级血防部门要对春季查灭螺情况和阳性螺点处理情况及时进行效果考核,并结合汛情及螺情,在秋季再进行一次查灭螺。全年查螺5478.03万平方米,药物灭螺3222.73万平方米。疫区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将综合治理项目向有阳性螺点分布的环境集中,加大治理力度,落实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确保阳性螺点处数较上年下降60%以上。
3、严格执行《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有钉螺地带放牧的通告》(鄂政发[2007]37号)有关规定,加强有螺洲滩禁牧工作,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因地制宜建设安全放牧区,将洲滩禁牧与洲滩开发利用、替代养殖、家畜圈养等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4、根据2011年血防改厕实施方案,落实改厕项目资金,按照因户制宜、以改为主、改建结合、方便使用的原则抓好血防改厕工作,避免“形象工程”。要严格按技术标准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完成4000户血防改厕任务。
5、加大对重点行政村人畜查治病及扩大化疗力度,开展人群查病工作,全面完成血检查病90100人次,粪检查病9010人次,治疗及扩大化疗31183人次;耕牛查病15500头,治疗1000头。坚持因人制宜、科学救治、跟踪管理,对已核定的217名晚血病人以及年度新增晚血病人全部实行免费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