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机构(盖章):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注:1 “食品类别”是指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分类方法中,属于28大类食品的哪一类。食品生产者不清楚28类分类方法的,填写“不清”。
3、“生产许可或准许生产证号”一栏,尚未取得生产许可或准许生产证的,填写“未获证”。
4、“食品执行标准号”一栏,食品生产中无标准的,填写“无标准”。
5、“添加物质名称”一栏,GB2760-2011标准中规定的单一添加剂品种,要按照标准名称填写;复合添加剂要在名称后注明“复合”;其他添加物质注明“其他”。
7、“用途”一栏,GB276-20110标准中规定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不必填写,GB2760-2011标准外的复合添加剂和其他添加物质要填此项。
8、“添加剂生产企业”不清的,填写“不清”。
9、“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号”一栏,无证的填写“无证”;进口食品添加剂不需要填写此栏。
10、“实际最大使用量”是指使用中的实际添加比例,填写时应写明单位,如“g/kg”、“mg/kg”等。
11、“添加剂来源”是指从市场采购(填“A”)、从厂家或厂家定点经销单位采购(填“B”)。
12、“添加剂来源详细信息”是指购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实填写。
附件2:
进口食品调味料及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 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联系人
序号
| 进口食品调味料/添加剂品种
| 进口国家/地区
| 用途
| 应用产品范 围
| 用 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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