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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央商圈建设实施方案》和《东莞市中央生态休闲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的激励机制,尤其是鼓励参与公共设施、交通、环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如停车设施的开放共享,二层步行连廊系统的建设,提供公共空间和半开放空间,不同商业体之间公共空间的对接和联合提升,地下空间联合开发,公交站点综合开发等。

  (六)土地招拍挂制度创新

  探索商业用地招拍挂的综合评标制度,统筹考虑项目策划定位、规划概念设计、地价等因素,提升商业地产档次。

  (七)鼓励引进优质商业项目

  通过财政奖励、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优质商业项目进驻中央商圈。

  东莞市中央生态休闲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建宜居城乡、宜居湾区和优质生活圈的工作精神,切实加快我市大市区建设步伐,有效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市委、市政府启动了中央生态休闲区的规划建设工作,并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之一。为切实推进中央生态休闲区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东莞市中央生态休闲区规划》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和规划引导作用,以东莞山水格局的构建为核心,以“连山、亲水、续脉”为理念,围绕“黄旗山-同沙-水濂山”片区的品质升级、万江水乡地区的整治提升和寮步香市文化的产业塑造三大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从现在至2015年12月31日,用四年半时间,对我市的休闲资源进行整合,通过休闲节点、休闲廊道和休闲片区建设,构建东莞大市区的生态休闲网络,形成东莞市民和外地游客认可度和美誉度较高的休闲目的地,努力打造“特色香都、岭南水乡、高端休闲”的城市品牌。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实施范围

  根据《东莞市中央生态休闲区规划》,中央生态休闲区包括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和寮步五个镇街,总面积约330平方公里。上述范围为本实施方案的适用范围。

  (二)工作重点

  中央生态休闲区重点构建“核心-片区-廊道-节点”四级空间体系,引导发展“休闲产业”。

  1.提升“一心”,即“黄旗-同沙-水濂”生态休闲中心。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区品质、加强景区互联;另一方面重点开展林相改造,以观赏性和多样性为原则,有计划地将桉树、马占相思等速生树种替换为本土优质树种。

  2.打造“五片”。万江龙湾片区,侧重滨水休闲湿地特色;寮步香市片区,侧重香市文体体验;莞城西隅片区,侧重岭南传统文化;东城大王洲片区,侧重农业观光及农庄体验;南城白马片区,侧重花卉苗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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