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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通知
(苏水资〔2011〕17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节水意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 》(教基一[2011]2号)、教育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学校的通知》(教发[2006]3号)、水利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联合开展学校节水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办资源[2006]47号)要求,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以“爱水惜水、节约用水”为主题的节水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校节水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人类社会发展一刻也离不开水。我省地处长江、淮河流域下游,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管理性缺水同时存在,优质水资源尤为缺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水对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的影响更加突出,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去年冬天以来,我省淮河流域连续干旱,长江流域也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大旱,警示我们必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目前,我省各级学校在校生总数达1250万人,年用水总量近4亿立方米,节水潜力很大。通过开展学校节水工作,不仅可以减少学校的用水量和废污水排放量,降低办学成本,减轻废污水排放造成的环境压力;而且可以培养学生的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倡导节约用水的文明消费方式,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并通过学生节水行为和意识的形成,辐射家庭及全社会,从而带动全民节水意识和自觉节水行为的形成,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广泛开展学校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爱水惜水意识

  各级水利、教育、财政部门要密切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扎实开展学校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各地各校要把节水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德育考评之中,并在教学活动中安排与学生年龄阶段相适应的实践内容。要把培养学生的节水意识和行为,与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通过举办节水知识讲座、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组织学生观看节水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普及节水知识,激发学生自主参与、自我教育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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