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校园节水人文环境建设。各地各校要充分发挥校园环境在培养学生节水意识、宣传节水知识方面的潜移默化作用,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重要载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标语等宣传手段,加大对学生的节水宣传力度。省确定每年的5月份为全省节水宣传月,各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节水主题征文、演讲、绘画、小发明、DV作品征集以及学生自己创作、制作节水标语、口号或标示牌等多种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节水参与意识和创新意识。
三要将节水教育活动与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各地各校要注重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不断探索丰富多彩、生动有效的节水教育形式和手段。要在做好学生安全保障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学生参观当地的节水教育基地、水利工程、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通过直观生动的体验式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先进的节水技术、设备设施、节水知识和日常生活中的节水窍门,变学生的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使其成为校园内外的节水宣传员和践行者。
三、扎实做好学校节水基础工作,提高用水效率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水工作纳入节约型校园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的整体工作之中,切实抓好相关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抓好学生饮水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和直饮水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学生饮水安全。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帮助学校解决好饮水安全问题,指导学校做好饮水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学校节水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节水工作作为整个节约工作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兼职节水管理机构和节水管理人员,健全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节水激励机制,把节水列入校内各部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取消用水“包费制”,落实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坚决杜绝各种浪费水的现象。
三要推广使用节水型设施。各地各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安排节水改造项目,充分利用校园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改造和维修等契机,健全用水计量设施,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老式、旧式用水器具和老旧供水管网,推广节水型器具,杜绝跑冒滴漏。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展中水回用和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利用。各级教育、财政、水利部门要大力支持学校开展节水改造,节水改造项目在各级节水示范项目中优先安排。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政策、技术等多方面给予指导和服务。
四、巩固学校节水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活动
为巩固学校节水工作成果,在总结前一阶段全省节水型高校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省水利厅、教育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活动,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全省一半以上学校建成“学生节水意识强、饮水卫生安全,学校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的节水型学校,其中500所左右学校建成省级节水型学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水利局、教育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密切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扎实开展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在市级节水型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各市每年按照省规定的名额申报省级节水型学校。省级节水型学校建设,每年5-6月份由学校按照江苏省节水型学校考评标准和申报表(见附件1、2)要求进行自评和申报,由市水利局、教育局、财政局组织初审,成绩达90分(含)以上者,按照省定名额向省申报验收。各地申报的省级节水型学校,经省组织考评验收合格后,授予“江苏省节水型学校”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