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培养和使用并重的原则。要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高新技术园区、产业集群在集聚博士后人才的主体作用,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工程项目,通过创新实践培养和使用人才。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用为本,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培养中使用人才,在使用中发现人才。
(五)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要把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吸引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博士后人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合作导师、博士后站(基地)和企业创新项目的作用,进一步改革评估、评价和引进机制,努力提升博士后科研工作质量和专业技术水平。
(六)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要根据辽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际,以全省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群为载体,大力集聚博士后人才,提升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的人才质量,增强发展动力。
三、主要内容
(七)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载体建设。
1、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各流动站要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突出学科优势,围绕能够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促进作用的科技项目,广泛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要加大企业项目博士后招收力度,为全省企业培养更多高层次人才。鼓励和支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省外高水平科研流动站的交流与合作。
2、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在积极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技术服务以及现代农业等行业的工作站的建站和管理工作。鼓励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群设立产业相对集中、能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工作站。
3、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按照统筹兼顾,稳步发展的原则,在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有较强科技、经济实力和良好发展前景,但又不具备设站条件或未能设站的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立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并统一命名为“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由原省人事厅等四部门批准设立的“辽宁省博士后科研基地”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更名工作。对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创新实践基地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4、加强管理与服务。大力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逐步扩大专业门类和一级学科的覆盖面。加强对工作站的指导和协调,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支持设站单位建立国家级和省级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国家和省市的研究项目。鼓励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参与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招投标,并在立项、推荐列入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发挥工作站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产学研用结合,把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成果转化、企业技术进步等融合为有机整体,逐步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府给予必要政策支持的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