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2012年9月底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二)提升能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区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主要服务指标保持全市先进水平;健全区属文化馆、图书馆、艺术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开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市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时间节点:2011年6月底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拓展传统节日、重大活动和徐汇社区文化艺术节、徐家汇公园星期音乐会和亲子广场剧场、上海国际儿童戏剧节、群文七大赛事、金秋民乐艺术节、白领文化艺术节等品牌项目,提升群文活动品质;以徐家汇商圈、滨江地区为重点,策划组织一批文化项目,进一步培育徐汇特色文化;推进中国和上海市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工作。
时间节点: 2012年底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各街道(镇)
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发挥综合效益。加强区属、区域及社会文化资源的协调,鼓励区域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文化设施,以共建、合作等形式向社会开放,充实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与市属院团、院校等公共文化机构和社会文化团队的合作,采取项目资助和政府购买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途径,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
时间节点:2012年底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财政局、各街道(镇)
推进特殊人群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区图书馆进一步加强盲人图书馆功能建设,完善盲人图书馆的专业化和数字化服务。区文化馆和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要重视开展农民工文化活动,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开展电影放映点进工地工作。
时间节点: 2011年底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区总工会、各街道(镇)
(三)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运作规范的文化服务格局。
进一步规范文化类社团管理的职能。成立徐汇区文化类社会团体促进会,为政府制定公共文化政策提供咨询,为文化团队提供业务指导和协调管理,开展各类社会性的文艺活动,多出作品、多出人才。
时间节点:2011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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