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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浦委组〔2011〕62号)


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区级机关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各直属机构党组,各开发区党组,各直属公司党委,各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川沙新镇党委组织(干部)部门:
  2011年浦东新区村、居民区党组织“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为巩固和扩大村、居民区党组织“公推直选”的成果和效应,推动其他类型党组织以“公推直选”方式按期换届,进一步提升新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整体水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届范围和方法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到期换届的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国有企业等各基层党组织(含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于年底前按期进行集中换届选举。新成立、未经选举的党组织,原则上要在党组织成立一年内,选举产生领导班子。
  换届选举原则上应采用“公推直选”的方式。“公推”,即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开推荐党组织的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直选”,即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组织的委员、副书记、书记。
  二、职数设置
  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职数一般为3-9人。书记、副书记的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只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实施步骤
  “公推直选”一般分五个步骤进行。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领导机构。各级党委一般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人员,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换届的指导。二是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党员登记或梳理、召开座谈会等途径,全面把握党员情况,并初步做好党员、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党委要立足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推荐产生办法、正式选举办法、群众参与范围和办法、工作步骤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基层党组织要制定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和日程安排。
  2、宣传发动,扎实准备。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党建网站等载体,广泛宣传“公推直选”的意义、方法等。二是确定群众代表。群众代表一般应不少于该党组织党员总数的30%,可由非党群众、行政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等组成,由党组织领导班子提名,并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机关内设机构都是党员的,可以不设群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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