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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3、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公推,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领导班子作关于任期内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讨论。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推荐表(空白)和群众推荐表(空白),推荐领导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员、群众代表须达到应到会党员、群众代表总数的80%以上。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得票情况,按40%左右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并进行公告。二是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召开党员扩大会议,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分别填写党员第二次推荐表和群众建议表,进行第二次推荐。有条件的党组织,可直接推荐产生党组织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根据党员推荐情况、参考群众建议情况,分别按照20%的差额比例,拟定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委审批;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等于应选人数。三是公示报批,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委召开全体会议,明确正式候选人建议人选,并进行至少7天的公示。经公示并经党委批准的正式候选人,方能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4、正式选举,报请审批。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候选人介绍。可通过制作介绍版面、候选人与党员面对面交流、履职承诺、答辩互动、回答提问等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二是正式选举。组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正式投票选举。党员参与率须达到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总数的80%以上。三是报请审批。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
  5、总结经验,立卷归档。要认真总结“公推直选”换届选举的经验,形成工作总结,并力求提升为规律性的认识和制度化的安排。认真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汇总工作,将必要的文本、影像、图片资料立卷归档。
  四、工作要求
  要把“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细化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立足实际、敢于创新,加大在群众代表产生、候选人介绍、推荐方式和选举方式等方面的探索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公推直选”的内涵和实现形式。要把“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工作与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国文明城区创评、推进基层党务公开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双向互动、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要强化对推荐、考察、公示、选举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思想统一到区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促检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换届选举及其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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