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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2.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做到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加强同类型学校的资源互动共享,做好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的协调发展。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逐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3.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培养,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推动学前教育普及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国际化水平。
  4.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和修养,进一步增强教师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加强业务知识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倡导教育家办学,鼓励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探索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式,大力培育创新型教育教学专家。
  5.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健全、完善化解和处理各类教育纠纷的机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的现代学校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章程,保障学校自主行使办学权,着力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进一步加强条件保障。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信息化、数字化校园。按期保质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教育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优化教育秩序和校园环境。
  7.进一步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各项任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教育国际合作交流。
  四、工作步骤
  我省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提升工程先行确定8个首批试点地区,分别是南京市玄武区、江阴市、徐州市云龙区、常州市武进区、张家港市、如皋市、江都市、扬中市。各试点地区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地方实际,认真开展试点工作。
  1.研制试点方案(2011年10月~11月)。试点地区按照《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现代化16条主要指标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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