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
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继续强化卷烟消费税税基管理。
(二)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开展白酒消费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时纠正税率适用不当等政策执行问题。加强白酒消费税日常管理,确保税款按时入库。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三)加强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强驻厂管理,确保成品油消费税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五、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开展固定资产进项税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抵扣规定的要做进项转出处理。
(二)加强对混合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增值税的管理,对销售货物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部分要按税法规定进行核定。
(三)清理已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恢复征税。
(四)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管理,掌握企业的生产能力、原料来源地和主要供货对象等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加强纳税评估,根据企业生产加工的特点,围绕能耗比、投入产出比等指标体系,深入开展纳税评估。
(五)加强增值税抵扣凭证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核查工作。将核查和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从票据流、货物流、资金流对企业进行全面地核查和评估。二是继续做好稽核系统发现的异常发票核查工作,加强对总局下发的比对异常海关缴款书的日常核查工作。三是加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
六、加强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管理
(一)充分利用总局建立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总分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信息传递和共享,加强总分机构所得税管理。
(二)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要督促总机构按规定计算传递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预缴分配表,切实做好当地预缴和本部汇缴工作。
(三)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要监管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有关事项,查验核对分支机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等三项指标以及企业所得税分配额并核实分支机构财产损失。
七、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