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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高〔2011〕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11〕4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对2010年度实施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就该项目绩效评价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对加强财政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绩效评价的结果将对“十二五”期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直接的影响。作为绩效评价的基础性工作,基础数据的采集质量将决定绩效评价的效度,请各高校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落实专人,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材料的搜集、填报工作。

  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高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专项经费指标的通知》(苏教财〔2010〕64号 苏财教〔2010〕17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高校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指标的通知》(苏教财〔2010〕37号 苏财教〔2010〕119号),按照“及时、准确”的要求,做好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质量。

  三、请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说明表》要求,认真填写《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数据采集表》(表格附后)。同时报送本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文件等材料。

  请各校务必于11月11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魏永军,联系电话:025-83335158,13951858035;电子邮箱:jsgjwyj@126.com。)

  附件1: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数据采集表

投入指标

评价内容

行次

合 计

财政资金(单位:万元)

学校自筹

小计

中央

省级

市县

预算安排

(1)

 

 

 

 

 

 

项目实际投入

(2)

 

 

 

 

 

 

实际到位

(3)

 

 

 

 

 

 

实际支出

(4)

 

 

 

 

 

 

资金结余

(5)=(3)-(4)

 

 

 

 

 

 

实际到位率

(6)=(3)÷(2)

 

 

 

 

 

 

支出实现率

(7)=(4)÷(3)

 

 

 

 

 

 

预算完成率

(8)=(4)÷(1)

 

 

 

 

 

 

财政资金      投入乘数

(9)

评价标准(即:标准值设置及评分规则):

 

实际值:

 

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主管部门再汇总)

(10)

财政资金支出内容(经济科目)

实际支出数

专款专用数

商品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支出合计

 

 

财政资金      专款专用率

(11)

 

备注:财政资金投入乘数:指财政资金所能带动的全部资金倍数,财政资金投入乘数=项目投入资金金额合计/财政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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