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一)收入预算。本年收入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费)、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本年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资金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单位根据《徐汇区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通用设备财政配置标准》,细化财政性资金的采购项目(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等),在编制“二上”时编入本单位的部门预算。

  (四)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预算。按照《徐汇区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徐财行〔2004〕1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标准的基本建设类项目、行政事业类项目和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的立项、预算,实施绩效评估。

  (五)专用基金收支预算。专用基金收支是指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规定转入有特定用途的各项资金收支,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基金等。

  五、编制重点

  (一)优化支出结构,突出财政资金投向的聚焦性。

  围绕本区经济社会“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不断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有效性。要有效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放大效应,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把财政资金投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上,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公共安全和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与此同时,继续保持厉行节约的精神,控制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公务用车等行政运行成本,合理利用和配置好资源。

  (二)不断加大资金统筹平衡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各单位要继续保持综合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的理念,贯彻落实好财政部有关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将包括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利息收入在内的八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并依规定加大对历年项目清理力度,将年度支出预算安排与结余资金的消化使用、八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重点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将综合定额管理模式扩大到事业单位。完善项目支出协同理财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预算单位、协同理财部门和财政部门三个层面的项目论证、评估和审核工作,并逐步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结合起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