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业面积5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食品加工场所;
(5)除按行业标准划分外,利用地下空间、居民密集区域、危棚简屋等易引起火灾的场所以及特大规模的无照经营场所。
2.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包括:
(1)小型游戏(艺)机房(10台游戏(艺)机以下)、小型网吧(电脑8台以下);
(2)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餐饮场所;
(3)美容美发、足浴、沐浴(使用非压力容器)场所;
(4)房地产中介,留学、劳务、人才等中介场所;
(5)废旧物资收购场所。
(二)重点地区。
1.徐家汇:广元路--广元西路--恭城路--虹桥路--文定路--南丹路--南丹东路--天钥桥路--肇嘉浜路--天平路--广元路形成的密闭区域;
2.上海体育城:零陵路--漕溪北路--中山南二路--天钥桥路--零陵路形成的密闭区域;
3.上海南站:沪闵路--老沪闵路--石龙路--柳州路--沪闵路形成的密闭区域。
(三)重点路段。
漕溪北路(中山西路--肇嘉浜路)、肇嘉浜路(漕溪北路--宛平南路)、华山路(肇嘉浜路--广元路)、虹桥路(华山路--宜山路)、宛平南路(肇嘉浜路--斜土路)、天钥桥路(肇嘉浜路--零陵路)、天平路(广元路--肇嘉浜路)、衡山路(全路段)、东湖路(全路段)、零陵路(漕溪北路--宛平南路)、中山南二路(漕溪北路--天钥桥路、大木桥路--瑞金南路)、田林路(柳州路--苍梧路)、桂林路(宜山路--漕宝路)、罗香路(龙川路--老沪闵路)、梅陇路(凌云路--天等路)、华济路(全路段)、龙华西路(龙吴路--天钥桥路)、钦州南路(柳州路--桂林路)。
三、整治工作目标
1.全部消除区内高危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基本消除区内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现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总量明显下降。
2.全部消除区内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高危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3.积极疏导高危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和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转变业态。进一步规范不扰民、不影响环境保护及公共安全的一般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四、整治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调查排摸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高危无证无照经营和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以及涉及突出社会矛盾、集中信访的情况。集中开展高危无证无照经营和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的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缓解社会矛盾,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