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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工商分局的《徐汇区迎世博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第二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4月。巩固第一阶段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整治示范街(区)创建工作。建立和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监管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

  3.第三阶段:2010年5月至2010年10月。进一步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监管力度,完善发现预警机制、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抄告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引发的重大安全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和分类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与迎世博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整治成效。

  (二)明确具体措施,完善综合治理。

  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负责、块统筹”的联合整治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整合执法资源。各街道(镇)负责开展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的组织和统筹,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开展牵头、查处、取缔或疏导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案。

  (三)突出整治重点,严防安全隐患。

  切实摸清无证无照经营的基本情况,按照“规范一批、调整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高危无证无照经营、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为整治重点,组织集中执法行动,强化打击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积极探索研究,落实疏导措施。

  着力探索建立有效的疏导机制,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社会矛盾,引导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对擅自改变房屋性质但不扰民,可以允许其经营行为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可结合区域商业定位、功能规划,由所在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方案和意见,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所在街道(镇)统一出具经营场地确认证明,由前置许可审批部门、工商部门实行临时许可经营。对不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促使其调整业态、调整经营场所或调整经营方式。

  (五)加强信息沟通,强化绩效考核。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舆论宣传的正确引导,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完善整治考核机制,整治工作考核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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