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下半年推进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二、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开力度,积极推动行政审批公开透明

6.

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

1.建立健全重点建设项目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

2.公开年度政府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

区府办

3.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透明度;

区建设交通委

4.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7.

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

1.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

区政府各部门

2.公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咨询公司、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等参与审批、监管的情况;

3.加大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区卫生局、环保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8.

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

1.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表;

区发展改革委

2.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评估报告;

3.公开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等各类社会关注度高的计划的实施情况;

区建设交通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

4.及时公开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等各类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5.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

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委员会、科委、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

6.加大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的公开力度。

区统计局

三、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完善政策制定和发布机制

9.

进一步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制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区政府各部门

10.

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

主动发布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及其实施细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

11.

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公开

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重大政策评估报告公开机制。

区政府各部门

四、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12.

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公共信息公开工作

1.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区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2.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

区环保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质量技监局

3.公开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情况。

区安监局

13.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

1.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2.积极探索,开展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实践,逐步形成有效运作机制;

区法制办

3.推动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纠风办

14.

加大世博会相关信息公开力度

重点做好与世博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不断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

15.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

1.整合徐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2.完善各级政府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16.

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1.继续做好各行政机关电话号码在“114”的公开;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2.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的服务。

区文化局、档案局、各街道(镇)

17.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各街道(镇)

六、加强基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8.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19.

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1.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加以规范和标准化;

区府办

2.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进一步把信息公开贯穿于公文管理全过程。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

20.

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1.建立健全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制度;

区府办

2.建立健全政府公开信息归档制度;

区档案局

3.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和释疑,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规程,做好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

4.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制度,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加大社会评议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区府办、监察局、国家保密局等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