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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第二批大运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遴选工作的通告


 

 

 

 

 

 

5. 经营场所的总平面图、设备设施(含卫生设施和通风设施)等平面布局图;

6.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以及食品采购查验、场

所环境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加工操作管理、投诉管理等各类管理制度)

7. 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餐饮业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8. 《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其它资料:

郑 重 声 明

1、我单位生产场所周围25米范围内,不存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性污染源,也不存在其它有害场所。

2、我单位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等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委托            代办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业务,委托期限 

至    年  月  日。

代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备注:



  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配置情况

经营场所

面积(m2

主 要 设 备 设 施

餐 厅

  

备餐间

  

粗加工区

  

切配区

  

烹饪区

  

烧烤区

  

卤制区

  

清洗消毒间

  

熟肉制品间

  

冷菜间

  

水果间

  

点心间

  

裱花间

  

生食海产品间

  

库房

  

更衣室

  

卫生间

  

洁具间(柜)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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