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训考核方式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具体时间由培训点安排。考核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计算机在题库内随机抽题,自动评分。考核时间暂定为90分钟,题型有单选、多选和判断题三种类型。
3、培训为自愿,考核为强制
为使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掌握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其整体素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须经统一培训,但考虑部分学员通过自学或其它方法已经掌握了相关食品安全知识,达到了培训的目的,因此,学员可以不参加培训直接报名参加考核。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流程图见《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流程图》(试行)(附件1)。
(四)培训考核费用
目前,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进行补贴,我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一人次的免费考核名额,培训费用实行政府补贴与企业或个人分担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考核机构根据成本收取适当的培训费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自费参加考核:
1、安排1名以上人员参加考核的,超出1名的部分须自费;
2、已经报名,但未按期参加考核,再次报名须自费;
3、第一次考核不合格,再次参加考核须自费;
4、非单位委派,个人自愿参加的,须自费。
(五)已获证食品流通单位要求
已获证的食品流通单位要尽快安排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未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二、培训考核点分布及联系方式
目前,全市共设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点8个,其中福田、罗湖、南山区各1个,宝安区3个(分别设在西乡、龙华和沙井),龙岗区2个(分别设在龙城和布吉),基本能满足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就近参加培训考核的需要。各培训考核点的联系方式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点联系方式》(附件2,以下简称《培训考核点联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是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创举,我市在全国率先推出了覆盖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制度。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熟悉政策,积极配合,确保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