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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本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向灾区捐赠衣被活动的通知

  四、组织形式
  1、以块为主、属地操作。捐赠活动由街镇具体落实。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捐赠活动不下工作指标。
  2、捐赠活动的内容。捐赠活动接受棉被、毛毯,棉衣裤、大衣、羽绒服、皮衣、毛衣、毛裤、绒衣和绒裤等御寒衣被。根据灾区需要,鼓励市民和单位捐赠新的棉衣被。在开展募集衣被的同时,可以接受捐款。
  3、捐赠物资的集中和收缴。捐赠衣被的收集、包装实行衣、被分离,新、旧分离。社区居民所捐衣被,由街镇负责接受、整理,使用上海市社会捐助专用袋打包后,统一集中送交区社会捐赠工作站。驻区部队及其他单位所捐衣被,可由街镇转交,也可直接送交区社会捐赠工作站。
  4、捐赠款的集中和收缴。各单位和组织的捐赠款,统一集中送交区社会捐赠工作站;居民个人可就近到区、街镇设立的接收(站)点捐赠。本次活动接收的所有捐款,由区社会捐赠工作站出具接收捐赠专用收据。
  五、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及各镇(街道)要做好本地区募集衣被的宣传、动员、发动,以及统计、汇总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集中上交捐赠款物。区交通局负责捐赠物资的运输工作。区机管局配合做好捐赠活动的有关工作。各驻区部队根据募捐活动的需要,配合做好支援驻地捐赠衣被的装卸和运输任务。
  根据市有关要求,在集中装运捐赠物资期间,对持有市建设交通委和市民政局发放“救灾捐赠物资运输证”的车辆,交警部门给予优先、快速通行;交通道口管理部门免收运送捐赠物资车辆通行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捐赠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行动,本着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组织部署,认真指导社区做好捐赠工作,及时将嘉定人民捐赠的衣被送到灾区,让灾区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关爱。
  2、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捐赠活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捐赠物资集中、运输等环节安全有序。要与宣传媒体等单位加强合作,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报纸等媒介进行宣传,并在各社区内以宣传口号、告示、宣传栏等方式告知居民,确保募集活动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35号令)有关要求,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收捐赠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及时送交。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张榜公布捐赠情况,确保接受捐赠款物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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