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性自然灾害总体应急预案,审核各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应急管理信息收集、发布和调研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建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县政府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县属有关部门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减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县民政局:提供重大抗灾、救灾预案;管理、分配全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负责提供有关减灾信息;组织和指导救灾组织捐赠;承担我县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负责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人武部:在县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组织、协调驻峨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县级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组织参与减灾工程建设的立项、建设和验收工作。
县防震减灾局:协同组织抗震救灾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地震监测、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及时为县政府提供防御对策和建议;开展地震科学和减轻地震灾害的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在从事重大减灾活动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以及出现重大灾害期间社会秩序的维护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防洪抗旱、水土流失、水利工程等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监督、管理城市防洪工作,收集、监测、发布流域降水、旱情信息,承办全县水土保持的减灾工作;组织对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承办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县农业局:结合全县农业实际提供防灾减灾对策与建议,组织全县农业抗旱、排涝、防冻以及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防御的研究工作及有关科普宣传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与沉降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地质灾害动态监测、预报、评价、治理。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保护和改善环境工程;负责提供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做好环境保护科普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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