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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十堰市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

  为切实贯彻《湖北省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十堰市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规则纲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基础、优环境、抓关键、带整体”的工作思路,协调推进农村金融基础建设、金融服务产品供给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扩大金融服务“三农”的层面,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层次,增强金融惠农、金融强农的服务能力。
  重基础。将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合理布局金融机构网点、代理业务窗口和金融服务设备,为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提供保障。
  优环境。以农村信用示范户和信用乡镇建设为支点,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确保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可持续发展。
  抓关键。将信贷服务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关键环节来抓,针对“三农”发展的资金需求,有针对性地创新信贷产品、信用模式和信贷体制,增强农村信贷供给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带整体。把提升整体金融服务水平作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重要任务来抓,根据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变化,不断拓宽农村金融服务范围,努力为“三农”发展提供多样化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十一五”末,全市共有农村银行网点307家,力争在此基础上新增20家,其中,2013年前新增10家。
  (二)增加县域信贷投入。“十一五”末,全市县域存量存贷比为41%,在此基础上力争2013年县域存量存贷比达到48.72%,2015年末达到55%,存款增量部分主要用于“三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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