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农村体育事业发展。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突破口,每年对全县6个以上行政村以建设标准篮球场为主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给予扶持,努力实现“文体设施村村建”,建设一批“全民健身示范村”;发展壮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体育组织,利用节庆日和农闲,广泛组织农村体育健身活动;按照省体育局创建标准,五年里争取创建 “云南省小康体育特色县”和4个“云南省体育特色先进乡镇”;筹建峨山县农民体育协会。
(五)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有较大发展。县、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形成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县人均场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以上。建设2个(条)全民健身(乐园),建一个游泳馆(池)”和综合体育健身中心;所有街道和农村乡镇、行政村建有一块灯光篮球场,1个文体活动中心(室)和1条全民健身路径等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公园、绿地、广场、居民住宅区要按有关规划逐步增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系统体育场地对公众开放率达到90%以上,初中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公众开放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六)积极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县、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节庆日特别是国务院设立的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广泛组织开展群众体育系列活动,县中心城区组织开展的大型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坚持两年一届的全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县直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组织一届综合运动会,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做到“天天有活动,月月有比赛”,组织好各类人群的体育竞赛活动。
(七)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新阶段,社区日益成为各种群体的聚集点和城市管理的重心。体育在推进峨山和谐社区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到2015年,全县所有社区都建有公共篮球场、一个文体活动中心、一条以上全民健身路径,所有社区建立健全健身组织、每个社区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社区体育竞赛活动,为广大城区居民提供健康文明的体育健身服务。
(八)职工体育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重点,坚持开展职工工间(前)大众广播体操并形成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竞赛活动,坚持每两年开一次全县职工运动会,老年人体育以参加市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开展的经常性活动为重点,参加由市政府主办、县区政府体育部门和老体协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类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建立1-2个民族传统体育、残疾人体育项目训练点,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少数民族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做好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发掘整理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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