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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山县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和监管;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定期报告市场价格动态分析情况;贯彻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行为。

  (二)县财政局:负责有关资金的保障工作。

  (三)县统计局:加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粮食类价格指数和鲜菜类价格指数的统计分析,确保市级下达我县价格涨幅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县民政局:负责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商品运输、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在紧急情况下,负责运力的组织协调,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的需要。

  (六)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需求监测,确保市场商品供应;负责督导我县大型应急商品流通企业实施调剂性储备。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

  (七)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油加工、储备、调运等环节的衔接和调度工作,保证粮油市场的供应。加强粮油的储备管理,完成市级下达的储备任务,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及时调运粮油,足量投放市场。做好粮油市场需求预测。

  (八)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好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九)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的调拨、储备、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稳定。

  (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管理和监督;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缺斤少两、偷工减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欺行霸市、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

  各成员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于每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专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整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建立预警机制

  加强监测分析,建立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猪肉、鸡蛋、粮、油、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和副食品的供应及价格变动。监管单位要每日对市场副食品价格进行监测,做到一周一报,确保价格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情况真实。一旦供应或价格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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