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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建文[2011]13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当前,我省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部分地区暴雨、山洪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市政公用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极易引发坍塌、高坠、火灾、中暑和停水、停气等事故。为切实加强季节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和近期住建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及住建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夏季高温天气和汛期历年都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在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措施,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参建及营运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市政行业营运安全监管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营运主体及施工作业现场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确保建筑施工和设施营运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全国一些地方和行业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管理和监控,要按照住建部关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及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重点加强对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桥涵隧道及管沟深槽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供水、供气、公园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如实做好记录。对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桥梁、建筑一律停用,待采取措施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依法打击。并严防死灰复燃。要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督办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要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一律严查。属于市场主体责任的,要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的原则,对造成事故的单位,在市场准入方面予以必要的限制,增加其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二)努力做好施工和生产现场的防暑降温工作。及时购置、发放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防暑药品和饮料,为施工和生产作业人员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生活环境。要妥善安排高温、强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的施工作业时间,原则上气温在37度(含37度)以上时,上午11时至下午3时不得安排施工作业,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户外施工作业,严防意外事故发生。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的户外施工作业,必须要有妥善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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