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28号),层层签订《坚决制止违法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消除安全隐患责任书》,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工作台帐,明确各级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工商昌平分局、区文化委、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公安昌平分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组织开展无照经营、异地经营行为清理整顿工作,坚决杜绝为违法建筑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发放营业执照。“打非”专项行动期间,暂停办理各类市场、家具厂、服装厂等涉及消防安全的高危行业的营业执照审批手续。对于企业和个人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注重从源头严格把关,安排专人到现场检查安全条件是否达标、经营场所是否属于合法建设等,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三是区商务委等有关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一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采取有力措施取缔非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为优化全区人口结构、控制流动人口数量创造条件。四是昌平消防支队要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探索组建各镇(街道)消防安全专职管理队伍,加强防火安全薄弱、人口密集地区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基础。

  (三)实施联合执法。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属地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专项行动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源头治理,组织开展辖区之间的联合执法,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深挖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抽查、媒体曝光等形式,查处和曝光一批非法窝点,增强打击实效。

  (四)依法严厉打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四个坚决”,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坚决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基层;坚决制止和清除违法建设,杜绝新的违法建设;坚决制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严惩从事非法生产经营的单位和责任人;坚决落实责任制,对因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得力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打赢禁止违法建设和非法经营这场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斗争。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