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其他
(一)本管理试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管理试行办法如与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不符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三)本管理试行办法由闸北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告知单
2、小型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检查表
3、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
4、文明施工措施告知书
5、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告示牌
6、消防安全承诺书
闸北区整治建筑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闸北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8月
附件1
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告知单
一、小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程序的规定,履行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类审批程序。
二、小型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闸北区
街道(镇)建设工程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地址:
三、建设单位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签订安全生产协议,落实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费用。
四、施工企业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的方案及应急处置的预案。
五、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小型建设工程开工前,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张贴施工告示牌,明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自觉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闸北区
街道(镇)
附件2
小型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检查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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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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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房屋建筑□ 装饰装修□ 市政道路□ 绿化工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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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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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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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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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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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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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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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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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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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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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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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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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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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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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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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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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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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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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检查情况
| 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是□ 否□
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是□ 否□
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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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检查情况
| 施工安全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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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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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对工程的监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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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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