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妇幼卫生保健。
进一步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运网络和工作流程,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急救能力。深入推进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为特点的全覆盖妇幼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模式和妊娠风险预警评估工作,加强对高危孕妇的早期干预管理。继续做好孕前优生健康医学检查和评估工作。加强出生人口出生缺陷的预防、监测工作。结合“两病筛查”实施项目,继续开展以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为重点的防治工作。开展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探索建立儿童综合发育干预和评估体系。
(五)加强学校卫生服务。
实行“医教结合”,探索“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加强学校卫生保健人员队伍建设。将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体系,为学校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增强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干预和服务,全面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六)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以技术储备为基础,不断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和技术方案,建立实验室及现场快速检测方法,配备相应设备和试剂,加强人员培养和科学研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侦检和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公共卫生应急专业技能培训。以应急处置为重点,根据应急处置预案,有计划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加强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和专科急救中心建设。
(七)努力提升公共卫生监督能力。
完善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建设,达到国家和本市标准。建立公共卫生监督的监测预警决策支持平台。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监测信息共享平台,配备食品药品相关监督设备和快速检测装备。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高风险食品溯源系统,健全药品安全实时监控系统。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八)加强职业病综合防治。
制定《关于本区贯彻〈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实施方案》,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保障工作经费。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意识,加强职业健康监护。进一步发挥工伤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作用,做好职业病患者的医疗救治。探索采取商业保险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投保,提高职工的职业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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